建標函〔2016〕2022號
各工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廳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工程建設強制性地方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標函[2016]357號)以及安徽省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徽省推薦性地方標準集中復審工作方案》(質辦[2016]21號)的要求,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安徽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標準設計(以下統(tǒng)稱“標準”)復審及強制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整合精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和整合精簡范圍
1.2011-2015年及以前發(fā)布實施且現(xiàn)行有效的安徽省推薦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標準設計(附件1、2);
2.現(xiàn)行有效的強制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附件3);
3. 2015年及以前已經(jīng)立項且尚未完成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和標準設計制修訂計劃(附件4、5);
二、復審和整合精簡原則
(一)推薦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標準設計
1.部分技術內容不再適用、與上級標準重復或矛盾、不滿足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等,應當建議修訂或局部修訂;
2.全部技術內容不再適用、與上級標準重復或矛盾、不符合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等,應當建議廢止;
3.技術內容仍然適用且可與其他工程建設標準合并的,應當建議合并;
4.技術內容仍然適用的標準,應當建議繼續(xù)有效。
(二)強制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
應對強制性條文內容提出復審意見,并說明與現(xiàn)行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關系。經(jīng)復審,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該地方標準的強制性條文應提出廢止、修訂或不再作為強制性條文的意見:
(1)不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人身健康、環(huán)境保護、能源資源節(jié)約和其他公共利益;
(2)與現(xiàn)行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強制性條文矛盾;
(3)技術要求不再具有可操作性;
(4)不需要繼續(xù)強制性執(zhí)行。
(三)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制計劃
除按照推薦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復審原則進行復審外,尚應充分考慮編制進度,對于編制進度嚴重滯后的項目予以撤銷編制計劃或另擇主編單位。
三、復審和清理要求
(一)各工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各自領域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復審及強制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整合精簡工作。廳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應根據(jù)工作職責,負責我廳主編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復審及強制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整合精簡工作,參與并指導各工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開展的復審工作。
(二)各工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廳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各有關單位(以下簡稱“各組織單位”)要高度重視,組織專門力量,根據(jù)主編單位初審意見以及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安徽省工程建設的需要、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制訂、修訂、廢止等情況,召開標準復審會議,提出復審意見,對強制性標準提出整合精簡意見,參加復審人員應當包括標準的管理機構代表、主要編制人員代表和熟悉該標準的有關專家,人數(shù)不應少于7人,并填寫《安徽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標準設計)復審意見匯總表》(附件9),連同主編單位報送的各項標準的相關表格,于2016年10月25日前報送我廳標準定額處(同時傳送電子版)。
(三)各標準主編單位應擬定標準復審工作實施方案,組織本單位標準編制人員和有關技術人員對標準進行內部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填寫《安徽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標準設計)復審審議意見表》(附件6),強制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填寫《工程建設強制性地方標準整合精簡評估表》(附件7);已立項尚未完成編制的各主編單位要組織承擔標準編制工作的有關人員進行內部初審,并填寫《工程建設標準及標準設計圖集編制進度督查表》(附件8)。附件6、7、8均為一式兩份,于2016年10月10日前,由主編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一并報送組織單位,同時通過安徽省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信息系統(tǒng)填寫復審記錄,上傳掃描件(附電子版)。
(四)我廳組織對標準復審和整合精簡意見進行審核,對確認為繼續(xù)有效或廢止的,予以公告;對確認為修訂的,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納入我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修訂計劃。
附件電子版可登錄安徽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http://www.ahjst.gov.cn/)或安徽省工程建設標準化信息網(wǎng)(http://www.ahbzh.com/)下載。
四、復審工作聯(lián)系人
(一)標準復審工作和強制性地方標準清理工作
聯(lián)系人: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標準定額處 黃峰
聯(lián)系電話:0551-62871570(兼?zhèn)髡妫?/span>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標準設計復審工作
聯(lián)系人:省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辦公室 晏繪華
聯(lián)系電話:0551-62871378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1-2015年實施且現(xiàn)行有效的安徽省推薦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及標準設計目錄
2.2011-2015年實施且現(xiàn)行有效的安徽省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目錄
3.安徽省現(xiàn)行強制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目錄
4.2015年及以前已經(jīng)立項且尚未完成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目錄
5.2015年及以前已經(jīng)立項且尚未完成的工程建設標準設計制修訂計劃目錄
6.安徽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標準設計)復審審議意見表
7.工程建設強制性地方標準整合精簡評估表
8.工程建設標準及標準設計圖集編制進度督查表
9.安徽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標準設計)復審意見匯總表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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